(本报讯)4月2日,政府总理颁布关于批准关于至2050年,远景展望至2075年广宁省城市总体规划任务的第606号决定。
据此,规划范围涵盖广宁省全部行政区域,涉及54个乡级行政单位,包括22个乡、30个坊以及云顿、姑苏两个特区。规划陆地面积超过6231平方公里,并包含依法确定的海域空间。规划实施周期分为:至2040年的短期阶段,至2050年的长期阶段,以及至2075年的远景展望。
该规划秉持同步性与统一性的原则,确保与国家、区域及行业规划相衔接;充分发挥广宁省作为“海洋-边境-遗产”城市的独特优势。同时,致力建设绿色、智能、可持续且适应气候变化的城市模型,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提升人民生活质量的和谐统一。
总体目标是将广宁省建设成为现代化的中央直辖市,打造成为国家重要增长极及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城市,实现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平衡发展。
值得关注的是,规划设定了将广宁省发展成为国家旅游中心及国际级旅游胜地的目标,同时构建达到地区水平的现代化、专业化医疗体系。此外,规划还强调了城市空间布局需与国防安全相结合,扩大国际合作,特别是加强与沿海城市及中国-东盟经济走廊的联动。
关于组织实施,广宁省人民委员会是规划编制的主管单位;建设部负责评审与指导实施;规划编制时间不超过15个月。广宁省城市总体规划任务的获批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为全省城市空间的长期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与战略导向。这是广宁省有效动员投资资源、提升城市发展管理质量、充分挖掘海洋、边境及遗产潜力的前提;同时旨在实现未来将其打造成为现代化城市、北方地区乃至全国充满活力的发展中心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