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越南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11月28日在广宁省举行了双边会谈。
在会谈中,越南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相互通知双方法院系统的运行情况,并就过去一段时间的合作成果进行了交流。双方一致同意,今后将继续保持并发挥越中边境省份人民法院会议机制的作用,以加强边境各省法院之间的合作。同时,双方还将协同推动在越南举办中国—东盟司法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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