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芒街市海安工业区简介:
1、海安工业区位于越南北方广宁省芒街经济区中心,是越南北方经济社会发展三角的重点项目。一个专门为中国企业到越南投 资量身定做的工业区。从海安工业区到芒街国际口岸仅6公里,到下龙市(海上桂林)和盖麟深水港170公里。从芒街到广宁省会下龙市的高速公路即将建成。陆 路、水路交通十分便利。工业区内部交通系统、供电系统、通讯系统、供排水系统等设施完善。基础设施投资总额为越盾3800亿元;规划导向总面积工业 192.7公顷,社区为120公顷的现代化生活区和相配套的基础设施。是广宁省主推的重要工业区。
2、越南建设部所属Viglacera总公司拟投资5000亿越盾以上(约合6329万美元)建设海安环保工业区,占地192.7公顷,将来还要扩建100公顷。120公顷的现代化生活区和相配套的基础设施。
3、投资优惠领域:日用品工业,纺织刺绣工艺生产;电子工业;机械制造业,汽车-摩托车制造装配业;农、林、水、海产品加工;建材工业;仓储业、出口产品仓库、保税区。
4、在海安工业区投资的企业不仅可以获得越南国家在税务方面的优惠政策,还可以额外享受广宁省的投资鼓励:享受场地租金 等于最低现行价位50%的优惠条件;从其他地区或外围迁入工业区内的企业按规定获得补助;对于录用本地劳工达到50人和产品出口比例占50%以上的企业, 可获得省政府对该企业上年所得税税金50%的返回等。
5、在越南工业区投资的投资者,可获得国家在税务方面的鼓励优惠政策:
1)企业所得税:加工出口企业税率10%,运行15年,免4年并在往后9年减50%;生产经营企业税率15%,运行12 年,免3年,并在往后7年减50%;服务行业税率20%,运行10年,免2年并在往后6年减50%。向外国汇送利润税金方面。全免向外国汇送利润的税金。
2)进口税:对为创造固定资产而进口的货物及原材料、散件、零配件和为生产出口货而进口的物资得以免除进口税。此外还可以根据企业法、越南投资法、享受增值税、个人所得税方面的优惠条件等。
6、地理位置:位于芒街市 - 海安社境内,靠近18国道,距芒街市中心5公里,距芒街国际口岸7公里,距万嘉港15公里,距民进港15公里。
2.工业区的规模与职能分区:
工业区用地总面积为 192.7公顷 ,其中:
序号 土地种类 面积(公顷) 比例(%)
1 租出的工业土地 111.5 57.86
2 仓库地区 8.82 4.58
3 技术地区 3.58 1.86
4 办公室与服务地区 5.88 3.05
5 绿化地区、水面 35.30 18.32
6 交通地 27.62 14.33
7 总面积 192.7 100
除此之外,工业区的东边是处于规划阶段、总面积为 100公顷 、基础设施提供到围墙的都市区。
3.基础设施:
- 处于建设过程中,完成以后将会满足投资者各方面的要求,具体如下:
- 工业区内的现代交通网络.,设计载重量为H30;
- 排水系统 (地表水与废水分开);
- 供电系统:工业区的110/22KV – 2X16MVA电压站也会给旁边的都市区供电;
- 供水系统:长荣湖的生水在水厂得到处理,工业区一期的用水来自城市供水源, 功率为6389立方米/一昼
夜;
- 处理废水厂: 总功率为9000立方米/一昼夜,也会给东边的民居区处理废水;
- 处理垃圾:垃圾由环境公司收集并在城市废物集中处理区处理;
- 通讯系统;
- 其它工程:金融、 银行、保险等服务。
4.招商投资项目:
- 生产建筑材料、室内装饰;
- 生产消费品;
- 生产出口服装、绣品;
- 机械工业、机器制造;
- 生产安装电器、电子设备;
- 农产品、食品加工;
- 仓库、集中原材料;
- 其它的一些工业行业。
5.工业区租地价格:
- 现时的基础设施使用费为:0.5 - 0.6美元/平米/年
- 现时的工业区基础设施维修费用为0.2美元/平米/年,每年付款。
- 土地租金:按广宁省人民委员会规定的场地用地。
6.基础设施投资公司:
- 公司名称:Viglacera 总公司 - Viglacera 基础设施投资发展公司(海安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 地址:芒街市海安坊7公里
- 投资项目管理委员会主任:梅莛芳先生
- 电话号码:84.33.778704
- 传真号码:84.33.778704
- 电子邮件:kcnhaiyen@yahoo.com
- 网址:indeco-viglacera.com.vn
7.在芒街市投资的税收优惠政策:
1、越南外资企业和合资企业上缴所得税为其经营利润的25%;鼓励投资的项目,所得税为其经营利润的20%;附加许 多鼓励投资条件的投资项目,所得税为其经营利润的15%;特别鼓励投资的项目,所得税税率为其经营利润的10%。如果是投资实施附加许多鼓励投资标准的项 目,从盈利之年起最长可4年免征企业所得税,接下4年所得税减半征收。对于特别鼓励投资的项目,最长可享受8年免征所得税。旅居海外的越侨回国投资,在同 类项目中经营所得税减征20%,而享有10%经营所得税的项目除外。外资企业在将利润汇出境外时,按照其在外资企业法定资本中或合作经营企业执行资金中的 出资额,上缴3%、5%或7%的汇出税。
2、在广宁省,投资工业区基础设施的,属内资企业的前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后5年减半征收,属外资企业的前4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后4年减半征收。
3、芒街市作为越南的口岸经济区,给予投资企业的是最优惠的政策,除了可享受越南国家和广宁省现行法规的各种优惠政 策外,投资工业区的企业所得税,属加工出口类型,按“免四七减半”征收,税率为10%(15年);属生产经营类型,按“免三七减半”征收,税率为15% (12年);属服务行业类型,按“免二六减半”征收,税率为20%(10年)。得到上述征税优惠政策其间之后,在工业区投资的企业所得税率为28%/年, 完全免征企业利润汇出税。对于进口投资企业固定资产(或者用于扩大投资项目,替换,更新工艺)以及用于生产出口货的原材料、零配件的各种货物免征进口税。 对于使用50名劳工以上或出口产品比率为50%以上的企业,在享受国家规定企业所得税免检优惠政策期限后,得到省政府提取企业在四年内向省预算实际缴纳企 业所得税的50%款项再补助给企业,其原则为下一年补助上一年的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的50%。
4、国内外投资者在芒街投资还可以:经营进出口、商品暂进复出,运输国境货物,关外库,免税商店、展销会、产品介绍店,生产加工出口货,设立代表处,口岸市场,服务业,旅游区、投资基础设施,保税区等。
5、国内外投资者在芒街投资项目营运的整个期间,主要适用的是外国在越南投资法中关于“特别鼓励投资的项目”和“投 资实施附加许多鼓励投资标准的项目”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按最低税率10%计征。项目自经营获利时算起4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并在其后7年减半征收(简称 “四免七减半”,芒街工业区两头在外的进出口加工项目)。企业利润汇出税也按最低税率3%计征。
8.在芒街市投资的土地优惠政策:
1、越南对在芒街市投资的国内外投资业主所租用的土地、水面,除可享受现有的优惠政策外,按现行最低租地价减半征 收。按照越南广宁省2002年底的规定,投资工业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经营企业,按有关规定可享受免征土地租金外,后续5年再免土地租金,对于未有客商再租赁 的土地面积部分,则不必缴纳租金。另外,对于符合下列限定条件的企业给予免、减土地租金及基础设施费用的待遇。
2、广宁省规定,土地租金及基础设施费用的减、免只限于已经完成基础建筑的企业或者投资总额500万美元而已使用50%总额的企业,广宁省将每年替投资者偿还已给工业区基础设施建设及经营的企业。
来源:越南投资发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