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推我省特困乡村可持续脱贫摘帽的50号决议

(本报讯)近几年来,广宁省已及时颁发许多符合于实际情况的重要决议。其中包括省人民议会2016年颁发的50号决议。

资助特困乡村各资金
通过资助特困乡村各资金,截至2019年年底,我省全部特困乡镇都如期完成135脱贫攻坚计划。 

据省人民议会的50号决议,2017-2020阶段,广宁安排足够的财政资金,结合资助特困乡村各资金,其总投资、资助资金1.3万亿越盾。每年我省分配的资金都比中央分配的资金高出7倍。在2017-2020阶段,总共投资主要基础设施近700个项目,在特困乡村开展与OCOP计划有关的扶持生产经营项目近300个,从而帮助上千户家庭摘帽脱贫,有着稳定的收入。截至2019年年底,我省全省22个特困乡和11个特困村成功摘帽脱贫,为广宁省力争于2023年年底全省的乡镇达到新农村标准、2025年城市区失业比例低于4.1%、全省贫困率比例低于1%的目标奠定稳固的基础。

本报编译员 明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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