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1月15日起,上街不戴口罩者罚款300万越南盾

(本报讯)鉴于新冠肺炎疫情关系,越南卫生部发布公告,提示公众为预防新冠肺炎疫情,每个人主动实施在公共场所戴口罩、经常用抗菌洗手液、人与人之间保持2米的距离、避免人群聚集、填写医疗健康申报表等5个措施。

从11月15日起,上街不戴口罩者罚款300万越南盾。
从11月15日起,上街不戴口罩者罚款300万越南盾。

根据第117号决议,从11月15日起在公共场所不戴口罩者被处以100至300万越南盾的罚款,是目前罚款的10倍。该决议得到了广泛支持,事实证明戴口罩是应对Covid-19最效果、最简单、最经济的防疫措施,可以保护自己和社区的健康。


本报编译员 凤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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