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强烈指导领导下,全省各文化遗产的管理和保护工作成效显著。文化遗产研究、收集、恢复工作积极推进,有助于保护和建设我国民族特色、先进文化。
据统计,我省全省共有613个历史文化遗迹和名胜古迹,其中国家特别遗迹区5处、国家级遗迹54个、省级遗迹83个和近500个文化古迹正进行统计和分类。为了对这些遗迹做好管理工作,我省政府已经就历史文化遗迹分级管理制定具体的规定,从而明确各级、行业和单位的责任,确定国家管理和各单位直接管理的角色,以方便管理。
与此同时,我省各地政府也非常关注收集和研究在民间流传的关于传统文化的书面材料和口耳相传的材料,在此基础上、研究恢复各地传统庙会。这些举措得到了广大民众的支持和踊跃参与,目前已收集并恢复了云屯县山瑶族的大潘节,仙安县山泽族的丰收节等等。
由于明确文化遗产保护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和重要性,我省政府一方面大力宣传、提高人民对保护遗产的意识,一方面注重收集、保护和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前许多遗迹使用了国家财政资金和从社会筹集到的资金进行投资修复或重建以更好的保护遗迹,整个修建过程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证恢复和保留遗迹原有风貌,为发挥和开发遗迹的文化历史价值打下了基础。
此外,我省还特别注重弘扬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据统计,全省共有361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其中 4项成功申请列为国家级文化遗产,即仙公庙会、翁门祠庙会、亭门祭唱和傣族的天曲仪式等。
与此同时,各地方形成了一些文化俱乐部,如:下龙市瑶族的对歌俱乐部、平辽县的傣族天曲俱乐部等,这些俱乐部的活动满足了当地人民的文化享受需求,还有效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近年来,广宁省文化部门已与各学校、团体配合举办传统文化传承座谈会,建立学生和爱好者与民间艺人交流的平台,以此加强保护和弘扬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
目前,广宁省各地方政府和旅游公司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视为协助推动旅游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资源,因此大力投资基础设施以吸引游客,从而为进一步保护和弘扬各文化遗产价值做出积极的贡献。
本报编译员 明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