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就企业的国家资金、资产管理与使用及国营企业股份制改革提出意见

越南国会5月28日就落实有关2011-2016年阶段企业的国家资金、资产管理与使用及国营企业股份制改革的政策、法律展开讨论。

第十四届国会第五次会议。
第十四届国会第五次会议。

在讨论之前,国会听取国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国会经济委员会主任武鸿青阐述国会监察委员会的落实有关2011-2016年阶段企业的国家资金、资产管理与使用及国营企业股份制改革的政策、法律的报告。

国会监察委员会已同各部委、地方、集团、总公司和部分国有企业进行讨论,与政府常务委员会举行工作会谈,听取落实有关2011-2016年阶段企业的国家资金、资产管理与使用及国营企业股份制改革的政策、法律的报告。在对各部委、地方和各地国会代表团的报告进行汇总之后,国会监察委员会将完善落实有关2011-2016年阶段企业的国家资金、资产管理与使用及国营企业股份制改革的政策、法律的报告并提请国会审议通过。

来源:人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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