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进口税率予以调整

据越通社报道,财政部于10月11日发布了关于调整出口税率表所示第27.01类的煤炭进口税率的第169/2012/TT-BTC号通知。

示意图/图片来源:广宁报
示意图/图片来源:广宁报

此通知称,对财政部2011年11月14日发布关于商品征税名录优惠出口税率表、优惠进口税率表的第157/2011/TT-BTC号通知时附加的附录一所示的商品征税名录中的出口税率表第27.01类所示煤炭出口税率进行调整。
据此,煤、煤砖、煤球和类似用煤制固体燃料等商品种类的税率为10%。

此通知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来源:人民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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